国学学刊简介
《国学学刊》(季刊)创刊于2009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学术性期刊,精选全国报刊资料有关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及其他各科教育教学的优秀论文,提供最新的教育理论、新颖的教学策略、独特的教学设计、睿智的问题反思和国外小学教育资讯,体现最新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反映最新的课程改革动态,服务于全国小学各科优秀教师以广大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者,提高教学科研人员的水平,推动小学育人工程的有效开展。
杂志文章特色
1、国学学刊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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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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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分析报告
注:年度总文献量的统计不包含资讯类文献,如致谢、稿约、启事、勘误等
注:比率 = 当年基金资助文献量 / 当年发文量 * 100%
注:当年发文量的统计不包含资讯类文献,如致谢、稿约、启事、勘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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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鲁惟一和夏含夷两位教授编辑出版的《剑桥中国古代史》,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於上个世纪末(1999年),但收稿截止日期是1995年,细算下来,书中所包含内容,其下限距今已有二十余年。此书的出版,正如两位主编在该书《导言》中所言,既弥补了此前费正清和崔瑞德两位教授主编的剑桥中国史丛书未能包含先秦中国史研究的遗憾,又是西方汉学界在条件成熟之後对帝国之前中国历史研究探索的汇总;就当时而言,《剑桥中国古代史》的出版,集中展示了西方漠学界在早期中国研究领域的前沿性成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西方汉学界在这一研究领域积累起来的自信心的表达。这种自信不仅体现在研究者对早期中国研究资料和信息一一尤其是新近的考古发现以及以其他方式发现的最新资料——的佔有和研究上,而且更突出地体现在相当一部份学者对於传统中国史学方法的反思,以及通过最新发现的物质材料对古代考古文明的重建和不同文明间关系的构拟方面。这一点,读者既可以在全书主要章节安排上饶有意味的二元结构中看出,也可以在《剑桥中国古代史》导言的相关部份以及史嘉柏教授有针对性的批评中看到。
摘要:新见漠代实心扁方体青铜器,存铭文九字,为“十一月辛丑日冬至制”。从形制看,此器与甘肃出土新莽衡杆类似,且宽度、厚度极为接近,故知当为衡杆残器。街杆的年号部份残断,然器身铭文及特殊用字均具备王莽时期特徵。且秦汉冬至在十一月辛丑者并不多见,据以历书,新莽前後仅有居摄元年(公元6年)符合,故残器铭文时间当为居摄元年十一月冬至。《漠书.律历志上》载,元始(公元1-5年)中,王莽秉政,使刘歆等改革度量衡制度。居摄元年紧随其後,该器当即其时所作。残衡不仅是目前所知的第四件汉代衡杆,也是已知王莽度量衡改制的最午物证之一。此器的发现,亦从细节层面推进了对於王莽改制的相关认知。
摘要:本文通过综合考察辞例、用典和字形,考订出了《高娄斤墓志》的“赞”“食”“析”三字;通过共时结构的分析和历时词化过程的梳理,解释了“警发”“直置”“所天”的含义和具体指涉.,并且在考订“析”时,提出运用以羲定词、以词属字的方法来共时量化描写中古墓志中的形近字,以揭示形近字的区别特徵和混用程度,从而提高隶定的精准度.
摘要:唐代前期县司政务文书处理过程中,作为长官的县令一般首先批阅或者判署案件各个环节的原始文书。政务文书判署的这个特点,体现出县令在县级政务处理申的主导地位。同时,由於县级政务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不能仅通过文书的判署来完成,所以在问责机制上不同於中央四等官问责制,而采用长官负责制。权责的统一,使得县令在唐前期县级政务运行过程中具有突出的地位,通判官和判官在政务处理流程中的作用显得虚弱。唐前期县级政务在实际运作中的这种特点,也决定了县司行政体制在中唐以後为适应统治需要必然发生变革。
摘要:古代中国很早就形成了文书行政的传统。既然文书成为政务信息沟通的主要媒介,那麽将政务文书按照归档的需要进行分类保管,便成为各级官府的日常工作之一,因而官僚机构尤其是与政务裁决有直接关系的官僚机构的组织框架(官府分曹),就可以视为人们封当时国家政务及政务文书分类标准的投射。适一分类,不仅单纯反映出文书或档案管理的需要,还体现了当时人们封於国家行政组织架构及其所处理政务边界的界定和区分。隋唐之际,随着尚书六部体制的定型,将国家政务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类,成为有效的政务管理模式,沿用至清末。甚至,上述六类之事超越了尚书六部本身,成为一种概念化的政务分类标准,应用到尚书六部以外的机构之中。隋唐时州县曹司的划分亦改变此前仿照公府分曹的模式,略仿尚书丞与六部而分为七司。降至宋全,州县下属机构完全依照六部而分为六案。至此,地方官府从组织架构上完全落实到以尚书六部为准的,反映出中国古代政务文书分类体系和政务运行管理体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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